立法會競爭法法案委員會昨天復會審議法案。多位工商界議員繼續針對法案下的私人訴訟發炮,不點名指有人或團體為了針對某些大企業或中小企,可藉個別市民申請法援,入稟提出有關違反競爭法的訴訟。工業總會代表梁君彥及進出口界代表黃定光質疑小企業財力不及大機構,未必有能力應付相關訴訟。
與會的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副秘書長黎蕙明稱,一旦法例通過,受害人有兩個投訴渠道,除了可向日後新成立的競爭法事務委員會投訴,委員會會調查跟進,亦可獨立及直接地向競爭事務審裁處提出。但她重申,受害人能否申請法援以便提出訴訟,控告違反競爭法的公司,須視乎申請人的個人資產及案件是否符合申請法援的規定。
工聯會立法會勞工界議員王國興昨天去信小組,稱因事務繁重,未能全力參與競爭法的審議工作;為免影響法案審議進度,要求退出。其實委員會自成立已來,多名議員如陳偉業、梁美芬、譚偉豪及張國柱已經先後退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