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委會宣傳及社區關係小組副主席程伯中昨表示,近年電訊服務營辦商為求搶客,一窩蜂推出綑綁式計劃,將多種電訊及廣播服務如寬頻上網、住宅固網、收費電視、長途電話等一併推銷,當用戶同時選用兩種或以上服務,便可獲優惠。但用戶會受合約期約束,若在合約期滿前終止合約,需繳交罰款或行政費。
口頭承諾不兌現
程伯中提醒消費者「便宜莫貪」,消委會今年首三個月已接獲二百四十五宗投訴,主要是推銷員推介時的口頭承諾,與服務內容不符,以及投訴人不能終止其中一項服務,否則被罰款。他建議消費者簽約前需了解合約內容,「千期唔好信晒啲推銷員,簽約前一定要睇清楚合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