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港大校友關注組昨在報章刊登港大畢業生反送中聯署聲明,其中一名聯署人「李瀚良」畢業年份及名字均與高院原訟法庭法官李瀚良相同,司法機構回覆《蘋果》查詢時證實,有法官以個人名義參與聯署,終院首席法官馬道立曾與有關法官討論,提醒對方將來應避免同類事件。大律師公會前主席梁家傑指,明白有法官實在嚥不下在送中例中被「擺上枱」,「頂唔順」下要發聲。
港大校友關注組昨在報章刊登3,138名港大畢業生的聯署聲明,反對政府修訂《逃犯條例》,當中一名聯署人「李瀚良」畢業於1986年,與高院原訟法庭法官李瀚良相同,而同樣1986年港大法律系畢業的香港大學法律學院首席講師張達明確認,李瀚良是其同學,又稱自己不適合對事件作評論。對於聯署中「李瀚良」是否就是李官,司法機構發言人回應查詢時說,馬道立曾於5月29日指,基於司法獨立及公正,法官應避免評論政治及其他具爭議事宜,並已提醒所有法官上述事情重要性。至於有法官參與聯署聲明事件,則早於5月29日前發生,馬道立已勸告有關法官,將來應避免同類事情發生,而有關法官亦對馬道立看法表示同意,但司法機構並無透露法官名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