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案男子姓陳(27歲),前晚10時許,陳身穿印有鮮艷圖案的鬆身衣衫,並披着豹紋頸巾、挽着手袋行至旺角荔枝角道維景酒店對開,其間從手袋內取出一包花生剝殼食用,未幾突然情緒不穩,強行撕毀一張掛在酒店外牆的一幅宣傳海報,取出打火機及一樽酒精,點起打火機企圖有所行動。
此時,兩名酒店職員見狀立即衝前制止,雙方糾纏間,陳突向兩人淋潑酒精並起飛腳亂踢,當中34歲姓江職員被踢中手背受傷。酒店職員致電報警,警員到場調查,將陳拘捕並帶上警車。
警員在其手袋內搜出一把生果刀,遂以涉嫌縱火、藏有攻擊性武器、未有出示身份證明文件及傷人等罪名,將他帶返警署扣查,並正調查其犯案動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