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達明昨日在facebook上載戴着口罩的相片,並寫上「戴上口罩 難道你就認不出我?」他表明,今天下午將會「以此裝束」走上港島街頭,強調不是要「使用相當可能阻止識辨身份的蒙面物品」,而是要對政權倒行逆施、繞過立法會,以緊急法訂立禁止蒙面規例,作無聲抗議。他又稱,在條例下公眾外出戴口罩並不犯法,因為禁止蒙面規例所規管的是《公安條例》下所指的「公眾地方」,而根據法庭詮釋,公眾地方並不包括私人屋苑、商場、學校等。所以若在「非公眾地方」蒙面,並不會觸犯禁止蒙面規例,警務人員亦無權要求市民除去有關蒙面物品,以核實其身份。即使在禁止蒙面規例所指定的情況下,包括公眾集會及遊行,以及非法集結、未經批准集結和暴動,在公眾地方戴上口罩,只要不會「相當可能阻止識辨身份」,亦不觸犯有關法例。
在Twitter和Instagram,昨日湧現大量蒙面自拍照,響應#MaskChallenge。網民leo表示,政府藉蒙面法剝奪人權,但「我們永不投降,會戰鬥到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