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於重要職位名稱,英文從前的確多用大寫,例如aBishop(一位主教)、theGeneral(那將軍)、hisSolicitor(他的律師)等。不過,現代西方人重視平等,主張職業無分貴賤,沒理由清道夫用卑微的小寫scavenger,而首相則用堂皇的大寫PrimeMinister。所以,重要職位名稱今天往往用小寫。一九九○年代,英國《泰晤士報》就說大寫makespompouswhatneednotbe(誇張得不必要),把theprimeminister、theforeignsecretary(外交大臣)、thepresident(總統)等一律「貶」為小寫。當然,和專有名詞(propernoun)連用,說某一個人,則職位名稱還是用大寫較為自然,例如PresidentReagan(雷根總統)、thePrinceofWales(威爾斯王子)等。
留意新中國英文可不能這樣放肆。你叫國主做thechairman或thepresident,是大不敬,應該……嘿嘿。你看國主所在的大陸都要尊為theMainla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