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務伍睇過領匯招股書,第三十五頁至三十六頁列出所有法律顧問嘅名稱,啲律師行夠晒大。管理人(領匯管理有限公司)嘅顧問係年利達律師事務所(Linklaters)(香港及英國法律)、謝爾曼.思特靈律師事務所(Shearman&SterlingLLP);物業賣方之法律顧問係高偉紳律師行(CliffordChance);聯席全球協調人(滙豐、高盛、瑞銀)之法律顧問係安理國際律師事務所(Allen&Overy),可講係粒粒皆星,收費唔便宜嘅律師樓,中環人盡皆知。其中CliffordChance好似係全球最大(以律師人數計)。
財務伍話:「咁嘅鑽石律師陣容都輸得?你話佢哋冇將『房屋條例』第四條老早驗屍咁驗,我就唔信,點可能俾人偷到雞呀,就好似車路士對查爾頓,一定冇冷爆!」財務伍所言有理,但律師洪就話:「波係圓嘅,皇家馬德里都會輸波啦。上到法庭,乜都有可能發生。」左丁山都有申請「領匯」,但冇做孖展,即使領匯上唔到市,唔會蝕孖展利息。證監會、銀行、證券行就好緊張,呢單涉及二千八百億元嘅官司,世界矚目,肯定成為未來法律學院學生研讀嘅個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