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二十七歲智障保安員黃偉鴻遭虐打棄屍街頭一案,昨在高院續審,第三被告指死者生前經常不慎言而得罪人,他承認因此多次用鐵通毆打死者腳部,但認為次被告與死者有較深仇恨,懷疑是次被告與女友爭吵後藉毆打死者洩憤,及錯誤餵死者飲清潔劑「綠水」致死。
第三被告黃志光(二十七歲)與警方進行錄影會面時稱,去年三月七日深夜接到首被告連少麟來電,聲稱有緊要事,着他抵萬安街的單位。當他抵達,見黃躺在床上,身體正滲出血水,他感驚慌,沒有報警或電召救護車。起初各人提及將黃送往醫院,但發覺黃已沒有脈搏,認為無計可施惟有棄屍,遂合力將估計體重至少一百八十磅的黃抬落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