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了二人外,律政司本月9日亦接獲其他六名被告就定罪及刑期提出上訴的上訴通知書,包括佔中三子戴耀廷、陳健民、朱耀明、邵家臻、黃浩銘及張秀賢。
佔中九子案上月24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判刑,九人被裁定公眾妨擾罪等罪名成立,戴耀廷、陳健民及朱耀明「串謀作出公眾妨擾罪」成立,被判監禁16個月,戴及陳會上訴定罪及刑期;朱耀明獲緩刑兩年,只就定罪上訴;邵家臻和黃浩銘被判囚八個月,其中邵入獄後一度因心律不正等健康問題轉送伊利沙伯醫院羈留病房;張秀賢被判200小時社會服務令。由於陳淑莊當時需做腦部手術,其判刑押後至下月10日。
■記者袁楚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