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悲情林林】男女被告口供大不同
虐兒王榮汶忽略兒童罪凌潤林凌耀忠
在林林受虐案的整個聆訊中,基本上是男被告凌耀忠與女被告王榮汶各說各話。二人互相推卸責任,口供千變萬化,但萬變不離其宗,均堅稱對方才是罪魁禍首。
●「林林父親是誰」
男:一直以為林林是他的親生女,直至案發後才從DNA鑑定報告得知實情並非如此
女:審訊自辯時仍一直堅稱林林是男被告親生,及後在多次被盤問下終承認林林生父另有其人
●「林林為何改名」
男:林林「原本跟阿媽姓,鄉下興」,至於為何前後有三個姓名則因「佢阿媽改,話乜嘢風水乜嘢命」
女:來港後男被告以「屋企風水」為由,提出改名,「所以全家幾乎改咗名」
●「女被告的學歷及職業」
男:她在廣州大學畢業,其後在汕頭市內中學任教
女:自言只有小三教育程度,文化水平不高,畢業後到幼兒院教「BB班」
●「為何男女被告在港不同住」
男:女被告因婆媳糾紛及嫌寓所面積小而搬走
女:男被告對她施以家暴,又因金錢糾紛趕她出門
●「為何林成功申請單程證後沒即時來港定居」
男:起初指因林林健康狀況不佳,故留在大陸方便由外母照顧及繼續覆診;後來又指其實是女被告以家中沒足夠地方為由,將林林帶返內地
女:指林林來港一個月後,男被告要求她將林林帶回內地生活,至於原因,女被告未有正面回答,只謂「佢話佢會再安排潤林落嚟,叫我湊返去我咪湊返去囉」
●「為何林林又於2014年11月來港」
男:女被告在他不知情下,將林林再帶來香港
女:自稱在港一人照顧三子女已很辛苦,只好把林林留在大陸,但男被告稱與胞姊均掛念林林,要求她帶林林來港跟他生活
●「林林由來港定居至事發7月送院期間由誰照顧」
男:自言從未照顧過林林,只知林林一直與女被告同住劏房,他只曾上門探望數次,母親和胞姊也是案發後始知林林已來港
女:堅稱林林來港後由男被告及他的母親及女友照顧,她只偶爾到男被告公屋寓所探林林,到5月後更再沒見過林林,「6月之後發生咩事我唔知」
●「為何將林林送院」
男:起初向警方稱不知情,接到孖女來電始知林林出事;其後改口謂當晚欲乘車送林林到女被告寓所時,林林突暈倒,遂聯絡女被告接林林及送她入院;到警方展示林林傷勢照,他又再改口指其實真的不知林林為何出事,是女被告指使他說謊
女:林林在家中吃完粥,洗澡期間在廁所暈倒;其後改口指接到男被告來電始知林林出事
●「為何向警方社工及醫生等撒謊」
男:女被告威脅要傷害子女及他的母親和胞姊,迫他作假口供
女:男被告威脅要傷害她,迫她作假口供
現已離婚的男女被告庭內庭外互不瞅睬,女被告王榮汶甚至曾在聆訊期間出言投訴男被告凌耀忠手上紙張發出聲響騷擾她,要求調位,可見二人感情如何。男被告胞姊凌小婉庭外不諱言,「我都唔知點解娶佢」,又謂女被告經常向男被告呼呼喝喝,「冇法啦,都娶咗返嚟,老婆多數都係惡架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