例子一。一篇題為《最蠢還是馬克思》的文章,他們認為不能說馬克思蠢,我改為《最聰明還是馬克思》,通過了,皆大歡喜。其實與內文印證,很搞笑。
例子二。一篇文章的題目是《朱鎔基治標不治本》,他們沒經我同意,改了。據說法官問:那有什麼問題呀?法官不明白該題目「煽動」了些什麼,我也不明白。英雄所見略同。
例子三。這是我堅持不能改的。與林行止商榷優劣二幣的問題,說到深圳當時的食肆的牆上標明黑市匯率之兌換價,我以一整段帶出一句自己認為是精彩的結語:「黑市不黑,是我們偉大祖國的偉大之處!」北京的出版社把這句刪除,使整篇文章讀來淡然無味。
老了,對二十三條之類沒有什麼感受。就算我還年輕,個性使然,言論或思想的約束我聽而不聞,視若無睹。你說我煽動,說我叛國,我漠不關心,因為平生討厭政治。
老了,不中用了,可幸還給自己留了一手——那就是還有八斗之才。你說這不能說,那不能寫,我沒有問題。既然才高八斗,只要能預先知道,任何約束皆可化險為夷,稿酬夠高一揮而就。問題是你沒有說清楚。寫了出來,你說這句那句煽動,我忍氣吞聲,改了,你又說這句那句叛國,我又改了,你又說這句那句……我的文章還怎可以賣出去呢?難道你要我這個老人家沒有飯吃嗎?
你說你那樣做是為國家好,即是說我的存在對國家不好,觀點不同,算了算了。問題是,你究竟是誰呀?你是代表國家發言嗎?還是拿着雞毛當令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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