團友葉先生投訴稱,他六月底向美麗華旅運報名,參加七月十九日出發的北京四天團,乘搭港龍航空公司航機,團費九百九十九元。報名時美麗華向團友收取航空保險費五十元,當時他已感奇怪,因港龍以往只收取雙程共四十元保險費,惟因只差十元,故未作深究。
列明保險費40元
葉先生稱,其後美麗華通知他,因港龍的航空保險費已增加至七十四元,故着團友補回二十四元差額,他大感疑惑,即致電港龍查詢,港龍職員稱,在七月中購買的機票,保險費才會加至六十四元,「我再睇番港龍出嗰張電子機票,列明保險費都只係四十蚊,都唔知係唔係美麗華利用港龍嘅名義濫收費用」,葉先生轉向本報及香港旅遊業議會投訴,要求跟進。
美麗華旅運回覆本報查詢時承認,確向團友多收二十四元。美麗華解釋,根據香港旅遊業議會指引,旅行社可於航空保險費上加收十元(來回程各五元)作為行政費用,因此,葉先生六月報名時,美麗華向團友每人共收取五十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