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療集團管有偽冒HPV疫苗唯一董事脫罪 鄭紀航:信任員工無可厚非

蘋果日報 2021/06/22 12:52

加衛苗9合1子宮頸癌疫苗港健醫療集團管有已應用虛假商品說明的貨品作售賣或任何商業或製造用途張維瑄

有醫療集團被搜出管有6支偽冒的「加衞苗9合1子宮頸癌疫苗(HPV疫苗)」,公司及董事被控作出虛假商品說明,案件早前審結。裁判官鄭紀航認為涉案公司員工應知道6支疫苗是假貨,卻將之與正貨疫苗放在一起,有意圖幫客人注射假疫苗,裁定公司罪成,罰款4萬元。惟法庭不能肯定董事早已知道該些真假疫苗一同存放,並指她信任員工無可厚非,如要求她以保姆式監管員工及檢查疫苗,是超乎合理水平,故裁定她罪脫。
港健醫療集團及其唯一董事張維瑄(55歲)各被控「管有已應用虛假商品說明的貨品作售賣或任何商業或製造用途」,控罪指兩名被告於2019年7月11日在銅鑼灣廣場2期19樓06-07室管有6支九合一加衞苗疫苗,該等貨品均應用虛假商品說明「MSD」、即指明為製造的人。兩名被告均否認控罪。

不接受控方疫苗專家證人身份

裁判官鄭紀航裁決時指,疫苗正常應儲放在攝氏2至8度之間的雪櫃內,而正貨疫苗每劑應有0.5mg/mm的鋁。有專家證供指,涉案疫苗鋁含量如低於0.1mg/mm,不足以引起人體免疫反應。
鄭官完全接納兩名海關行動職員以及藥廠生產商監管醫藥事務員工的供詞;惟控方疫苗專家證人作供時自言曾將疫苗放於室溫中儲物架內,令鄭官質疑其專家身份,不願給予他的證供有任何比重。
兩名海關關員均稱,在公司的商業地址的一個運作中的雪櫃內,搜到6支涉案疫苗,其液體十分清澈且沒有沉澱物;但生產商藥廠員工稱,正貨疫苗應是混濁及有白色沉澱物,並指生產出來的疫苗鋁含量低於0.5mg/mm機會極低。
鄭官認為,涉案公司已有一段時間訂購及處理疫苗的經驗,任何人都可以看到涉案6支疫苗與正貨有所不同,認為任何處理過的員工都知沒有沉澱物實屬有問題,認為公司員工應知道該6支疫苗是假貨,卻將之與其他正貨放在一起,有意圖幫客人注射假疫苗,直指公司將其用作售賣及商業用途,裁定公司罪成。
至於女董事面對的控罪,鄭官指因假疫苗存放在盒的深處並與正貨放在一起,如果不是伸手去拿,不能知道,亦不能肯定她事發之前就已知道該些假疫苗與真疫苗一同放在雪櫃內。
鄭官續指,女董事信任員工無可厚非,以為公司內的疫苗是正貨亦是合理。如果要求她以保姆式監管員工及檢查疫苗,是超乎合理水平。雖然其作為及不作為惹人懷疑,但不認為她的行為是縱容其公司及疏忽,判女董事罪名不成立。

被告董事一度獲撤控

公司求情時指,公司其實還沒有正式開業,於正在搬公司期間發生此案。經過今次事件,經一事長一智,日後會加倍注意、增加培訓及監管。而涉案6支疫苗數量極少,亦沒有證據顯示曾用於任何客人身上。公司沒有收入,亦沒有重犯風險。唯鄭官質疑辯方「空口講白話」,未能證明公司重犯機會低。
鄭官指,判刑需要考慮如有客人接種了假疫苗,便得不到預期中的保護,亦要考慮被告是經審訊後定罪,最終判公司罰款4萬元。
案情指,海關及衞生署當日派人突擊檢查該中心,結果在該中心搜出430支正牌加衞苗,另有6支同樣的針筒,但裏面的液體並非由藥廠提供的原廠疫苗。
該公司去年打算認罪,被告董事一度獲控方撤控。當時處理案件主任裁判官錢禮卻明言不能接受律政司的決定,律政司經進一步諮詢法律意見及重新分析證據後,擱置撤控的決定,案件開審。主審裁判官鄭紀航在開審前批准控辯雙方探討以審訊之外的方法處理案件,但雙方最終無法達成共識。
【案件編號:ESCC1352、ESS1207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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