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接獲自稱懲教署職員投訴,指有駐守芝麻灣及喜靈洲的懲教人員日前乘坐分別由中環及屯門開出的接駁船隻上班,途中被海事處人員截查。海事處發言人回應時證實,上周六晚上十一時許,該處因接獲舉報,突擊調查一艘由中環開往芝麻灣的船隻,發現該船袛領有遊樂船牌,但不能作商業用途。
懲教署發言人表示,該署並無特別安排船隻接載夜班職員往芝麻灣及喜靈州上班;對於有關船隻被扣查一事,該署沒有資料。
有懲教職員指出,駐守離島的人員向有組織「船會」,租用船隻往返市區及懲教所,但由於夜更乘搭人數稀少,約半年前取消夜間航班,以致有部分員工乘搭這類懷疑非法經營船隻,每程收費三、四十元,但一旦發出意外,將可能沒有保險賠償等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