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賣股份現糾紛 于品海遭友人追討5,600萬元
于品海香港01柯碧浪開強投資有限公司
《香港01》創辦人于品海遭友人入稟高院,指1993年從于手上買入于名下公司的股份後,公司業務不理想,于本承諾回購股份,但于最終只付了2,200萬元,仍欠5,600萬元未有付清,友人要求于按協議還款。案件今開審時,于一方則指回購交易無效,付出的2,200萬元是送給友人解財困的禮物。
原告為開強投資有限公司及其持有人柯碧浪。原告一方指,柯碧浪於1993年以1,000萬美元從于手中購買智才企業有限公司股份,但柯及後發現智才的業務不如理想,于承諾會回購股份,故柯在1998年將股份以原價售予于,但交易一直未完成。至2004年,雙方再簽訂協議,于可分4期付款,但柯稱于只支付了2,200萬港元就沒再付尾數。
現身在新加坡的柯今透過視像會議及系統作供,辯方盤問柯時指,1998及2004年的交易協議文件不齊全,故交易根本無效,于沒責任付款。柯解釋稱,已透過于的朋友李先生,將文件交予于。辯方又質疑,若于真的欠債,為何柯會容忍至 2012年才入稟追討,其間一直沒有要求于還錢。柯稱因他好人,只透過李提醒于還錢,只是2012年覺得事件要完結,故當時才入稟。
辯方的案情指,于給予柯的2,200萬元只因出於二人好友關係,當禮物給予柯解財困。于品海將於明天作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