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渡惡法】話你知︰國際社會對修例感憂慮 歐盟發外交照會 英加發聯合聲明
引渡惡法《逃犯條例》
港府擬修訂《逃犯條例》惹來國際社會一片反響,美國、歐盟、英國及加拿大等先後表示關注和憂慮,擔心修訂通過後,中共可要求引渡目標人物到內地接受不公平審訊,嚴重侵蝕本港法治,影響人權、自由及聲譽。多個國際組織亦都發聲要求撤回修例。
歐盟駐香港及澳門辦事處及歐洲多國外交代表上月24日曾約見行政長官林鄭月娥,表達對《逃犯條例》修訂的關注及擔憂,並發出外交照會(Demarche),認為一旦修訂通過,在港的歐盟國民或面臨移交內地接受不公平審訊。外交照會屬正式外交文件,用作表態、敦促、知會甚至抗議或反對另一方政府,是外交上最正式、最慎重、最高級别的溝通方式,代表國家意志,並不是某個層面如立法會、保安機構或某個人等的取態。然而林鄭月娥回應時,卻形容對方只是「宣示立場」。
美國國務院在4月亦曾發表聲明,指美國及其夥伴密切關注本港修訂《逃犯條例》,警告若持續破壞「一國兩制」框架,將危害香港在國際事務中長期建立的特殊地位。國務卿蓬佩奧上月與民主黨創黨主席李柱銘會面後,也表示關注修例,認為威脅本港法治,也危及人權、基本自由和民主價值。美國國會和行政當局中國委員會(CECC)亦有向林鄭月娥發出8名參眾兩院跨黨派議員的聯署信,要求撤回《逃犯條例》修訂。美國傳統基金會亦都批評特區政府硬推《逃犯條例》修訂,一旦通過,本港「如果沒有強大公正的法治,將失去作為金融城市的獨特優勢」。
英國及加拿大外交部上月亦罕有發表聯合聲明,指條例修訂後不但影響大量居港的英國及加拿大公民,也可能波及本港的營商信心和國際聲譽。聲明強調疑犯引渡安排本應必須符合「一國兩制」原則,充份尊重香港高度自治的原則,然而若修例,則可能對《中英聯合聲明》保障港人權利和自由造成負面影響。英國國會外交事務委員會也曾憂慮修例令香港變成「一國1.5制」。
加拿大參眾兩院共6名議員上月亦曾訪港,在會上形容內地欠司法獨立和公平審訊,由於加港有引渡協議,擔心修例通過後,加拿大國民會遭捏造罪名被引渡到中國面臨不公平審訊,並警告修例或影響香港國際聲譽。
至於德國國會副議長羅特(Claudia Roth)及德國總理府外交政策辦公室總監拜格(Thomas Bagger)就表示,擔心《逃犯條例》修訂令本港一國兩制受衝擊,又指必定影響德、港簽訂的移交逃犯協議,考慮取消與港移交逃犯協議。
除了多國官方發聲質疑《逃犯條例》修訂,不少國際商界人物或人權組織也表示關注。例如美國著名基金大鱷巴斯(Kyle Bass)就向投資者表明若持有港元存款要三思,要考慮到修訂《逃犯條例》是違反美國與香港於1992年通過的香港關係法,亦違反1984年簽署的中英聯合聲明等政治因素。
而由香港人權監察聯同國際特赦組織、人權觀察(Human Rights Watch)發起,向特首林鄭月娥發出逾70組織要求撤回修訂《逃犯條例》的聯署信中,亦包括無國界記者、國際人權服務社(ISHR)、來自英國、美國、加拿大、澳洲、台灣等等關注人權及民主運動組織聯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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