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安法首案被告申請法援以外加入義務大狀處理專家證供 法庭關注利益衝突 辯方商討後放棄
唐英傑法援國安法
高等法院為下周三開審的首宗國安法案件作最後準備,今進行審前覆核。獲法援資助的被告唐英傑向法庭申請增加兩名義務協助的代表大律師,惟法援署表明不同意,而法庭亦直言有保留,關注辯方同時有法援和私人委聘的兩組大狀,會衍生公帑運用和法律責任的問題。法庭一度休庭讓辯方作資料搜集,及後辯方放棄申請,但保留另一位早前已參與本案的義務大狀陳碧琪。法官陳嘉信表示樂見問題獲解決,並解釋法庭關注的並非兩組大律師如何支薪,而是兩組大律師可能有利益衝突,對司法公義或會有風險。
唐英傑被控以「光復香港 時代革命」旗幟煽動分裂國家,及用電單車撞傷警察進行恐怖活動。他獲法援資助,委聘資深大律師郭兆銘(Clive Grossman)和大律師劉偉聰代表。他申請以私人方式額外聘任資深大律師祁志(Nigel Kat)和大律師馬亞山(Azan Marwah)。
郭兆銘庭上表示,祁志和馬亞山不收費代表唐英傑,祁志負責盤問解讀「光時」語句的控方專家、嶺南大學教授劉智鵬,並可能負責主問辯方專家。郭兆銘指辯方持續收到大量檢控材料,正竭力應付,而審訊由不同大律師負責不同環節亦非罕見。
惟法官彭寶琴指,通常辯方大律師均是以相同方式委聘,但現在同時有法援和私人委聘的大狀,具體運作未明,例如怎樣計算法援支出。法官杜麗冰亦指出,法援署是用公帑協助辯方,直言對安排有保留。
法官陳嘉信提出法律責任問題,舉例若果郭兆銘和祁志就盤問證人有分歧,最終決定發問內容的責任,應由法援署還是唐英傑的私人律師團隊承擔?
另一方面,法援署表明不同意由非署方指派的另一組資深大律師及大律師處理審訊,法援署代表庭上表示只會為郭兆銘和劉偉聰的支出和行為負責。三位法官問法援署所謂不同意,是否代表會撤回法援,或不對審訊部份環節提供法援;而辯方私家大狀盤問證人時,法援大狀是否要離開法庭等,要求法援署一方思考。法援一方代表稱會向署方索取指示。
陳官又指,不知道法庭有否權限阻止與訟人委聘兩組律師,以及其中一組是否可以反對,如果反對是否要法庭裁決。控方指出,法庭記錄了辯方事務律師和大律師成員,如要更換另一組人,可能要取消原本紀錄。
下午開庭後,郭兆銘向法庭表示,辯方不再申請加入祁志和馬亞山兩名大狀,但保留另一位早前已參與本案的義務大狀陳碧琪。法官陳嘉信表示樂見問題獲解決,並解釋法庭關注的並非兩組大律師如何支薪,而是兩組大律師可能有利益衝突,對司法公義或會有風險。
審訊證供方面,控方預計需要傳召15名證人作供,另有證物影片,包括拍攝唐英傑從東隧到灣仔沿途駕駛電單車的片段,顯示其煽動行為和駕駛方式。控方亦提供唐英傑自2019年的出入境紀錄,佐證他知道2019年發生何事,及認識「光復香港 時代革命」語句。
控辯雙方均會傳召專家,探討「光復香港 時代革命」的含義。主控的署理副刑事檢控專員周天行表示,將挑戰辯方兩位專家之一、中大新聞與傳播學院院長李立峯的專家資格,認為其專長的傳播和新聞學與本案無關,不能協助法庭。
控方會傳召嶺大歷史系教授劉智鵬作專家,解讀「光時」語句,亦有一名高級督察講述2019年有關語句的統計數據。辯方稱會質疑二人證供,認為劉在有關議題的專業程度不及辯方專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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