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克七號」於05年8月投訴廉署不當地披露其身份。廉署發言人昨日稱,當時經獨立的廉署事宜投訴委員會審議,裁定投訴不成立。
07年「洛克七號」入稟高等法院,向律政司索償。他昨在記者會表示,98年起擔任廉署線人,試過住所被仇家縱火險喪命,身份曝光後,他患上思覺失調,幸得太太陪伴在側才度過難關,「去到邊、匿到邊,太太有時都要戴口罩出街」。08年律政司曾開出32.5萬元的庭外和解協議方案,但最後告吹,今年九月律政司再提出賠償35萬元,他終無奈接受和解。現時他有嚴重抑鬱,仍需每日服藥,見陌生人一定戴口罩。
協助他的律師、民主黨立法會議員何俊仁認為,如果廉署以「打完齋唔要和尚」的態度去處理線人事宜,很難再有人替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