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能微軟被人打得多了,阿標人也老了,竟然被打得有點微軟。話說最新一宗反微軟官司,是由Google提出,理由是微軟的Vista未有讓對手在DesktopSearch上有開放的競爭。Google也算是三寸丁大衛嗎?別儍氣了!
大家要是真的很怨恨微軟,對它最有效的懲罰,是永遠都不再用它的產品,用Linux,再不是就用Apple,不用Office,轉到GoogleDocs和Spreadsheets,不玩Xbox360,玩手指,這樣微軟才會真的怕;否則,麻煩閣下搞清楚,自已憎恨的其實是甚麼。
案內人隨筆網誌: http://wanszezit.wordpress.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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