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暴之戰】涉闖立法會10名被告遭加控暴動罪 王宗堯孫曉嵐等人指控罪重複

蘋果日報 2020/06/10 16:48

劉穎匡闖立法會孫曉嵐抗暴之戰暴動王宗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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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7.1,示威者闖入立法會並佔領會議廳,包括藝人王宗堯與社運人士劉頴匡在內等12人,被控進入或逗留在會議廳範圍罪。案件聯同三宗同類傳票案及一宗暴動新案,今午在東區裁判法院一併提堂。12人當中,有一人獲撤控,其餘各人被加控暴動罪。多名被告質疑控罪重複,保留反對的權利;亦有被告缺席聆訊,裁判官發出拘捕令。庭上透露,三宗傳票案的被告中,包括現時身處美國的《學苑》前總編輯梁繼平;他沒有到庭,亦沒有派律師代表出席,控方申請再次派遞傳票。案件將轉介區域法院審理。
早前共有12名被告分四案提堂,各被控進入或逗留在立法會會議廳範圍等罪。12人包括藝人王宗堯、網媒《熱血時報》記者馬啟聰、地盤工沈鏡樂、社運人士劉頴匡、學生文家健、城大學生會編委會攝影記者黃家豪、廚師羅樂生、車房工人周樂軒、運輸工人何俊諺、「佔旺女村長」畢慧芬、港大學生會前會長孫曉嵐、「畫家」潘浩超,各人年齡介乎20至41歲。
學生缺席聆訊 胞姊指昨沒回家
控方申請撤控車房工人周樂謙(30歲)原本面對的非法進入立會一罪。而學生文家健(21歲)今午缺席聆訊,其代表大狀透露,指示律師今早凌晨曾欲提醒被告出席聆訊,惟沒有回覆;被告胞姊則透露,被告昨日沒有回家。他另被控一項管有危險藥物罪,指他於今年1月19日在灣仔站外管有內含0.05克大麻的手捲煙,主任裁判官錢禮就兩案向該被告發出拘捕令。
除周外,控方加控餘下11人一項暴動罪,指他們於去年7月1日晚上在立法會大樓參與暴動;此外,各被告原本被控違反《立法會(權力及特權)條例》發出的行政指令罪,控方繼續檢控。「畫家」另被控同日下午在立法會大樓參與暴動、在政總外非法集結及刑事毀壞。
至於三宗傳票案,其中被告吳志勇(25歲)亦被控於同日同地點參與暴動,以及進入或逗留在立法會會議廳範圍傳票罪。餘下兩宗傳票案,被告包括梁繼平(26歲)和范俊文(27歲),兩人今午均沒到庭。當裁判官指示保安員到庭外「嗌被告名」時,有旁聽市民忍俊不禁。控方申請向兩人親自派遞傳票。眾人暫時毋須答辯,控方申請將所有案件押後至8月3日,以準備轉介區域法院文件。
工人因紙上有其指模被控 今撤控可取回訟費
王宗堯的代表大狀指,昨日才收到控方的加控文件,指兩罪是基於相同的指控和證據,質疑控罪重疊。裁判官稱控方現階段並非要求被告答辯,有關議題應留待至區域法院處理。孫曉嵐及吳志勇等被告同時要求法庭記錄在案,將保留反對加控的權利。
據控方指控,當日有過千名穿黑衣、戴頭盔的示威者,用鐵通、鎚仔和鐵馬撞擊立法會大樓玻璃,其後闖入並佔據會議廳,破壞大樓閉路電視、撕毀《基本法》、在牆上噴寫標語、將港英旗懸掛在主席台等。眾人當晚凌晨撤退。警方分別在一本撕毀的《基本法》小冊子、木欄杆以及貼紙上找到其中三名被告的指模。片段亦拍下涉案被告當晚逗留在會議廳的情況,部份人一度脫下口罩,討論去留。政府事後承擔逾3,600萬元維修費。
獲撤控的周樂謙庭上申請訟費,但遭控方反對。控方透露,警方在立法會宴會廳內一張寫有「林鄭下台」的A4紙上,找到被告的指模;而當時有大批示威者在參與非法集結和大肆破壞,在場人士除示威者外,別無他人。裁判官問控方,除了指模外,有沒有其他針對被告的證據;並謂被告並非於現場被捕,有沒有證據顯示有關紙張是何時被帶入宴會廳。控方承認沒有相關證據,但強調有關紙張不應在宴會廳出現。
裁判官不接納控方的說法,認為紙張何時被帶入宴會廳、以及被告的指模在甚麼情況下印在紙張上,對是次訟費申請尤其關鍵,但控方並無有關證據,故批准辯方的訟費申請。
【案件編號:ESCC2241、2255、2316、2745/19、ESS46507-4650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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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王宗堯。(何家達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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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孫曉嵐。(何家達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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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劉穎匡。(何家達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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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吳志勇。(何家達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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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主教香港教區榮休主教陳日君到庭旁聽。(何家達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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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冠聰(右)今到庭旁聽。(何家達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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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港大學生到庭聲援孫曉嵐。(何家達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