呢個復活節假期,敏妮做咗一件以前從未做過嘅嘢,就係「舉袋」,即係拎個名牌手袋去二手店賣!
敏妮今次踏出歷史第一步,唔係為自己,而係為手帕交L,佢本身唔係名牌奴隸,要舉袋唔係等錢使,只係有啲「狂蜂浪蝶」無啦啦送個名牌袋俾佢,拒絕又冇禮貌,自用又唔啱,所以就叫敏妮一齊去舉咗佢,套現換個啱用嘅手袋。
由於敏妮第一次舉袋,所以冇乜經驗,嗰位店長問敏妮,「小姐,你心入面有冇諗住想賣乜嘢價?你個袋好似之前做過半價,你諗住賣幾多錢?大家可以商議吓。」原來舉袋都要做marketresearch,敏妮同手帕交L都唔知個袋原價幾錢,至於係咪好似位店長講,個袋之前曾經做過半價,就更加冇資料,但敏妮相信,個位店長有借意壓價之嫌。
店長提供咗兩個選擇,一係即時攞現金,一係留低個袋寄賣,後者價錢當然可以爭取高啲,但無論賣唔賣得出,店舖都會抽番標價嘅一成做佣金。據一位經常去舉袋嘅朋友講,除非你個袋好搶手,否則一兩個禮拜,店長就會打電話叫你減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