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對於有終極仿真的山寨iPhone4殺入香港,執業大律師陸偉雄提醒市民,在內地購買冒牌手機帶回香港,隨時誤墮法網。他解釋,不少市民以為只是帶一部、向海關表明只作自用便無問題,但實際上海關若懷疑市民藏有冒牌手機是作商業用途,無論數量多少,均可作出檢控;藏有的數量越多,入罪的機會越高。
陸說,以購買高仿iPhone4為例,若市民能證明確實從未見過iPhone4,亦不知iPhone4的售價,在購買時「真誠地」相信購買的是真貨,才有機會被法庭接納作抗辯理由。陸偉雄補充,冒牌貨不需要100%抄足才算侵權,只要某程度上相似已屬侵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