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悉,教院校董會秘書、行政副校長蒙燦近日去信莫禮時,針對在聆訊中陸鴻基被揭於去年9月,在未知會校董會情況下,私下與中大副校長楊綱凱商討合併及聯邦制議題一事,要求莫交代是否知道事件。
據校內知情況人士分析,莫禮時若答知道,即他對校董會不誠實;若答不知道,他則管理下屬不善。即無論他怎樣答都是「死罪」,校董會屆時便可以行為失當罪名,中止他的長約,令他即使在9月卸任校長之位後,都不可能留在教院擔任教授。
就算李、羅兩人「罪成」,莫、陸二人也只是慘勝,因為後兩人要合共支付高達900萬元的律師費,正是贏了官司、輸了身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