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彥霖死因研訊】由「死因無可疑」變「死因存疑」 大狀坦言裁決難令警重啟調查
陳彥霖死因存疑
陳彥霖被裁定死因存疑。有大律師指出,裁決一出亦即表明「冇㗎喇,無頭公案」,皆因警方於死因研訊開庭前「已經查咗一輪」,惟法庭仍然得出存疑裁決,意味案件如何發生、為何發生統統不清楚。即使希望重啟調查,「唔知target係邊個,亦唔知要查啲乜」,加上聆訊中並無指出警方有何失當之處,相信今次裁決不會推動任何新的調查,「嚟到呢度就終止」。惟林卓廷批評警方調查草率,促請重啟調查。
林卓廷表示,陪審團在死因裁判官引導下,排除自殺選項,一致裁定彥霖死因存疑。林卓廷指出,死因庭裁決是一巴掌摑向警方,因警方無視案件疑點重重,便罔下「死因無可疑」的結論,強烈質疑警方調查粗疏草率,要求警方全面重啟調查。
林呼籲任何人如知悉有關彥霖的資料,應盡快挺身而出,還事件真相。警方亦必須重新詳細取證,向所有相關證人錄取口供。林指人命關天,必須徹查到底,還死者公道。
警方表示已知悉死因庭的裁決,並會研究法庭日後頒下的判詞,以決定適當的跟進。
過往死因庭處理不少案件時,亦因無足夠證據判斷死者死亡經過,最終裁定死因存疑。
20歲煤氣學徒2015年在新樓盤被發現倒斃於窗戶全閉、大門虛掩的廚房,現場充斥濃烈煤氣味。死因庭研訊後,認為案發前廚房無漏煤氣,未具資格的學徒是自行拆開氣喉,但因無足夠證據決定是自殺或死於意外,裁定死因存疑。不過,法庭指學徒生前投資倫敦金,家屬向投資公司交涉仍未獲退款,質疑公司涉及不當行為,要求警方跟進。
2013年,中華基督教會基真小學10歲小五女生羅芍淇在校內墮樓,亦被裁定死因存疑。死因裁判官裁決時直指多名基真教職員證供不可信,更怒斥聲稱當日因「忘我救人」而未有發現女生傷勢的副校長石玲「一派胡言、謊話連篇」,「完全唔見為人師表應有嘅態度,同對學生嘅關心」。裁判官決定將證供轉交警方及律政司,促請調查證人作供時有否觸犯刑事罪行。裁判官又於裁決後坦言對事件感難過,向女生父母說:「死因庭係盡量搵出真相,但有時未盡如人意。」
另外,身為家中獨子的16歲少年於2012年服用過量藥物後浮屍海面,警方認為事件屬於意外,死因庭亦一度拒絕召開聆訊。但由於他頸部有傷痕,家屬認為有可疑,四出奔走委託資深大狀及專家撰寫報告,最終成功令死因庭召開聆訊。陪審團最終一致裁定少年是溺斃,但死因存疑。
一直認為少年是遭殺害的家屬,投放大量資源翻案,例如為了確認少年在現場走過的路線及家屬調查所得,自費三萬元委託模型公司製成一個柴灣貨倉一帶的模型,協助證人作供;又委託資深大律師找前衞生署法醫馬宣立撰寫報告,港島總區重案組最終決定再跟進。
家屬聽取裁決期間表現激動,父親緊張得咬拳頭,母親垂淚,聞判後喜極而泣,其後家屬分別逐一與陪審員、律師團隊、死因聆訊主任及警方握手或鞠躬。家屬揚言視裁決為「贏咗」,代表「單案未完」,案件仍有謎團,相信警方會徹查。
此外,一名4歲女童於2011年獨留在家期間墮樓身亡,其母批評接報到場的警員推開窗後無記錄或告知同僚、無套取指模,其後亦無追查在女童指甲找到的纖維來自何處。最終死因庭陪審員一致裁定女童死因存疑,更建議警方在搜證方面應更徹底及全面。不過,投訴警察課及監警會均回覆稱案件處理過程無問題。
2009年,任職水電技工的33歲陳竹男扣押荔枝角收押所期間,遭三名懲教人員襲擊,及後被發現於獨立囚室中不省人事,送院後死亡。陪審團經過約30天的聆訊,裁定死因不明。而聆訊期間曾爆出警方於警署內遺失拍下死者傷勢的相片,死因裁判官特別提醒警方日後須小心處理證物,做事「唔好咁馬虎」。至於三名毆打在囚人士的懲教人員,被裁定嚴重傷人罪成,判囚16個月,上訴亦遭駁回。
三名上訴人(左至右)鄧旭波、蘇嘉瑋及梁盛志上訴至終審法院但遭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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