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官亦追問許當日多次發電郵意欲何為,假如她只是想學校判定男生作弊而一意孤行,不理事情真偽,則或有惡意;但若她出於維護學校學術誠信或改善透明度,法庭可能另有看法。余若海回應指許希望校方可正視事件做點事,又謂許即使知道學校已有調查結果,也不代表會因而改變看法。
余指陪審團原審時裁定許首封電郵沒有惡意,即使許在其後的電郵中語氣有所改變,但也無證據她有改變想法,極其量也只能證明許不知事情真偽,而非明知所言失實,卻仍發佈內容,鹵莽也不一定屬惡意。
案件源於2011年11月,仍為立法會議員的陳茂波及其妻許步明,從其就讀漢基國際學校的女兒口中,得知學校鬧出盧氏兄妹盧冠中及盧亮臻於測驗中作弊傳聞,陳與妻向校方及家長發電郵,被盧氏指為誹謗興訟追究,原審裁定誹謗成立,須向盧氏賠償23萬元,惟去年上訴得直,獲判電郵內容非惡意誹謗,校董不服,上訴至終院。
案件編號:FACV13/17
■記者蔡少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