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增古德明回應】
《國安法》下,香港人人自危。日前有抗爭書籍接連被「下架」,面對出版自由逐漸被蠶食,為《蘋果》寫專欄21年的作家古德明選擇退下火線,今於本報專欄中宣佈擱筆,停止為「論壇版」的「常山月旦」寫專欄。
古德明今以
《「國安法」下,唯有擱筆》 為題撰寫專欄。他在文中先批評港府以《國安法》隨意以言入罪,「搬龍門」程度令人民手足無措。他指,港府近日發聲明,明言「光復香港,時代革命」口號可觸犯分裂國家罪,惟去年區議會選舉中,不少民主派均喊此口號而未有被取消資格,他寫道「是同一政府之內,當權者或不以『光復』口號為嫌,或以『光復』口號為罪,小民將何以措手足?」。
古德明亦舉另一條文為例,指令人「憎恨」中共或港府均可入罪;中共港澳辦公室副主任張曉明更指,聲稱警方在太子站打死市民,已屬挑起憎恨。古德明提出連番提問,指假如事實陳述香港「公安」私刑市民、報道武漢瘟疫、華南水災等,是否也算「不利國家」,民眾亦無從得知。
古德明形容,《國安法》並非為防範外國,只是防範港人,只希望港人不再爭取自由和民主,日夜工作賺錢,便能成為中國「投資者」及外國資本家的天堂。假如港人違法,輕則監禁3年,重則終身監禁。古德明指,在這個「大精神」下,他決定與《蘋果》論壇版的讀者告別。
文中最後,古德明以《說楚賦》故事作結。他指,於東周時代,楚昏王希望雄霸天下,要求所有人民聽命於他,所有異見者必須誅族。後來,楚昏王知道人民生活過於悽慘,決定悔過。古德明形容,這不再是個虛捏的故事,並在文中最後道出淡淡哀愁,指「這個結局,舊中國色彩太濃,不必細表」,認為中國並不會如楚王般「悔過」。
今年66歲的古德明為香港英語教育作家及時事評論員,畢業於中大英文系,亦是港大中文系碩士。古曾任中學英文教師,又在多所大學工作,包括於港大新聞組擔任繙譯員。1989年曾任《明報月刊》總編輯。古於1997年曾舉家移民紐西蘭,一年後回流香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