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關首控內地蜜瓜充日本蜜瓜 生果商被罰款6,000元
麥首忠內地蜜瓜商品說明條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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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30】
《蘋果》記者到控罪地點查看,發現涉案兩舖均十分鄰近北河街街市,分別以「順華新鮮蔬果專家」及「新界仔優質果菜」名義經營,店內已不見有「北海道日本蜜瓜」出售,唯一一款蜜瓜只標示為「蜜瓜」或「白蜜瓜」,標價每個20至25元,但記者問價時一律售20元。兩店的蜜瓜皆貼上一樣的紅色貼紙,稱是產自墨西哥。另外,店內有蘋果售10元5個,價錢牌標榜為「富士果」及「超爽甜」。
兩店店員經海關放蛇後,對記者查詢十分警惕,交談兩句便起疑問:「你係咪海關嗰啲呀?海關成日嚟搞搞震,等我認住你個樣,睇下你幾時起我底。」被問蜜瓜產地時,其中一店的阿姐斬釘截鐵地答:「唔知!自己睇(標示),我唔識睇。」另一店的阿姐則稱「呢啲墨西哥,好靚㗎。」
【16:50】
生果商販今年初於深水埗兩處,以內地出產的蜜瓜冒當日本北海道蜜瓜出售,海關關員「放蛇」,以每個15至25元買來蜜瓜,由於東主無法出示產地證明,被控違反《商品說明條例》共4罪,是海關首宗以該控罪檢控「假日本蜜瓜」案。他今在裁判法院認罪,被罰款6,000元。
被告麥首忠(50歲)今承認兩項供應、及兩項管有具虛假商品說明貨品罪,指他今年1月23至24日,在桂林街及大南街兩間地舖共出售及存放了180個假北海道蜜瓜。案情指,涉案蜜瓜附有寫上「北海道」的紙條,價錢牌標明是「日本蜜瓜」。
海關調查顯示,被告從油麻地一家生果批發商購得蜜瓜,明知蜜瓜產地是中國大陸,但被告為銷情好一些,向消費者訛稱蜜瓜產自北海道。涉案兩舖店員指被告指使她們推銷時聲稱是日本貨,但被告沒告知她們蜜瓜的產地實是內地。控方指被告過往有3項不同類案底及兩項呃秤案底。
被告親自求情指非為牟取暴利只想促銷,「已經賣得好平」。裁判官反駁:「促銷都唔能夠咁,賣好平都咁話吖。咁人哋賣正貨嗰啲點?」最終就每罪判罰1,500元。裁判官告誡被告「你自己做生意應該知要老實」,明言再犯未必會再判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