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警現場為嘉善街11A唐五樓一單位,據悉,單位由姓陳業主於38年前購入,陳太昨返上址了解並透露,她的單位以月租4,000元租給胡浩賢。有街坊則踢爆胡,將該逾500平方呎單位,間為五個劏房,每間以月租1,800元出租,每月淨賺5,000元。胡事後亦有返回現場了解,但多番迴避記者查問,其後掩臉離開。
現場消息稱,上址五間劏房有四戶租客,當中一租客欠交電費多個月;但亦有住客稱,最近有人欲收回單位,故不肯替他們交電費,中電前日下午派員到場拆走電錶,而單位被截電後,有租客私自駁電或點燃蠟燭取光。
昨凌晨零時許,大廈有住戶聞「嘭」一聲爆炸巨響,未幾即嗅到濃烈燒焦味,有人大叫「起火呀,火燭呀!」始知發生火警,於是紛紛跑落地面逃命。消防員到場開喉灌救及協助疏散居民,其間一名3歲女童與家人逃生時,在梯間意外撞傷頭部,兩名消防員感不適需送院治療。消防員灌救近一小時終將火撲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