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片】【志雲涉貪】陳志雲10萬保釋下月提訊期間不得離港
陳志雲李寶安叢培崑志雲飯局串謀使代理人接受利益除夕倒數活動無綫前電視廣播業務總經理
無綫前電視廣播業務總經理陳志雲,被指串同助手叢培崑串謀使代理人接受利益,「秘撈」收取11.2萬元報酬案,經律政司第二度提上訴後,上訴庭今指原審法官稱陳志雲有合理辯解是無事實或法律基礎,下令原審法官裁定陳志雲與叢培崑罪成,並對兩人作出判刑。案件押後至11月13日於區域法院提訊,期間陳獲准以10萬元保釋外出及不得離港。
本案主要關於陳被指從助手叢培崑手上收取11.2萬元,在2009年除夕倒數活動中主持《志雲飯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