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婦崔健敏(52歲)昨親身到庭領取判詞,知道勝訴後謂「好彩法官公道,我之前預咗會輸,我已經一無所有,都睇化咗」。她指現時終可鬆一口氣,但北角的足浴店已結業,她要自力更生賺錢,不會再與呂有任何瓜葛,「我都唔想佢知道我家做緊乜嘢」。
法官在判詞中指呂及崔皆不是可靠證人,可能有意無意隱瞞及歪曲部份真相,呂未能解釋崔於07年7月簽署的借據,為何只包含部份借款而非全部319萬元。法官又指,其中一段呈堂的對話錄音,呂告訴崔其表哥要查核公司賬目,為掩飾公司款項去向,要求崔認曾收過他的錢,因此法官不能肯定崔簽署借據,是因她承認欠款,或是受呂的威嚇,而呂支付給崔的款項,亦有可能是饋贈、共同投資或暫存款項,不一定是借款。
60歲的原告呂輝烊是國際食品(亞洲)有限公司的董事及股東,光顧桑拿浴室時認識在場內工作的崔,並展開追求。二人於04年底拍拖,07年10月分手,呂的妻子於07年才知悉丈夫有婚外情。呂聲稱05至07年間不時借錢予崔作生活費,包括在北角經營足浴美容店,他要動用私己錢甚至妻子的積蓄借錢給她。
崔則辯稱所有款項皆為饋贈,她審訊時更作供「數臭」呂:「追我時次次都畀幾千蚊,又小費又上床,食飯唔使埋單呀?嗰啲點計呀?邊有啲咁嘅男人o架!」
案件編號:HCA134/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