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蘋果》YouTube 《蘋果》facebook Part1 Part2 警方今晨(18日)分頭行事,上門拘捕多位民主派人士。民主黨立法會議員林卓廷中午前在facebook專頁表示,民主黨創黨成員李柱銘、前主席何俊仁、楊森、前中委蔡耀昌、已退黨的區諾軒、社民連主席黃浩銘、副主席梁國雄、秘書長吳文遠、工黨主席李卓人、何秀蘭、民陣正副召集人岑子杰及陳皓桓都已被捕,又指警察已到民主黨單仲偕住所,單中午時份亦上警車到長沙灣警署。同時社民連、職工盟等專頁,亦分別證實消息稱成員遭拘捕。惟岑接受《蘋果》查詢時澄清,至今無被捕,警方亦未有聯絡他。
梁國雄被拘捕後,今午約1時被警員帶到牛頭角警署,預料今晚才可獲保釋。據了解,長毛被控於去年8月18日、10月1日和10月20日,組織及參與未經批准的集會和遊行。
工黨李卓人、社民連吳文遠被捕後,於長沙灣警署錄口供,並辦理保釋。李卓人離開警署時指,被警方控告他參與、組織去年8月18日及10月1日的未經批准遊行合共五宗罪名,將於5月18日早上9時半在東區裁判法院提訊。他批評當日遊行有提出申請,但全被警方拒批,他們只是行使應有的集會權利,本質上是警方違憲在先,剝奪大家在國際公約下認可的集會遊行權,人民是必須以遊行方式反抗。
民主黨立法會議員涂謹申批評,香港人組織和參與和平集會受國際人權公約保障,特區政府檢控組織和參與和平集會人士,是政治逼害,用盡法律空間來減少市民的表達和言論自由,認為近期的檢控是懷有不良政治目的之侵害自由手段。
香港人權監察亦發聲明,強烈譴責侵犯人權的惡法和當局的「執法」行為,並質疑當局遲遲未有根據聯合國建議,廢除和修訂這些違反國際人權準則的公安惡法,反引用惡法打壓不同政見的領袖和活動,進一步壓縮香港僅有的自由。根據《基本法》第39條,《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和《香港人權法案》保障香港人有和平集會的權利。
人權觀察中國部主任索菲・理查森(Sophie Richardson)表示,香港多位泛民主派人士今天被捕,是對一國兩制的另一個打擊,而事件在北京干涉立法會內務、親北京政客倡議23條立法以及民主派區議員遭羅織逮捕之後發生,認為北京的下一步難以預測,形容港府官員似乎甘於為虎作倀,而非捍衛港人權利。
將會參與律師會理事會改選的3位反送中運動義務律師林洋鋐、彭皓昕、蔡梓蘊發表聯合聲明,對警方今日拘捕多名民主派人士表示嚴重關注,重申《基本法》及《香港人權法案條例》(第383章)保障市民享有表達、集會、結社和參與政治及公共事務等自由。特區政府絕對不可濫用權力,企圖消滅反對聲音。3人亦促請香港律師會關注特區政府及警方的行動對人權構成的威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