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歌法殺到】缺席奏唱國歌環節或不符宣誓要求 泛民憂成DQ新招
國歌法
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聶德權今日出席電台節目,再就《國歌法》草案解畫。提到將議員宣誓加入「須奏唱國歌場合」時,聶表明若果候任議員有合理解釋下缺席奏唱國歌環節應該無問題,否則可能不符合宣誓要求。有民主派議員斥責,聶的說法是「鬼拍後尾枕」,證明連出席奏唱國歌都是宣誓儀式之一,認為這會成為港府DQ議員的武器。對於過往曾出現侮辱國歌行為,聶指出《國歌法》會於通過後才正式生效,不存在追溯力問題。
港府日前向立法會提交的《國歌法》草案,加入議員宣誓為須奏唱國歌場合。然而候任議員在奏唱國歌時離場會否被DQ,聶德權日前並無闡明,只稱要由監誓人按實際情況而定。聶今日出席電台節目,再被問到候任議員沒有出席奏唱國歌環節會如何的問題。
聶德權說:「如果有候任議員佢係真係有一啲實際原因、實際嘅情況,佢唔係諗住去侮辱國歌或者去表達佢某啲嘅政見,喺呢個宣誓儀式裡面嚟做,咁佢冇出席到嗰個奏唱國歌場合,咁嘅時候我相信你有合理解釋,我睇唔到有問題」。
不過他亦表明,正常情況下候任議員應該由奏唱國歌環節到宣誓都會出席,「如果喺奏唱國歌嘅環節唔出席嘅時候,係咪有啲乜嘢原因,如果佢係用呢個咁嘅方式嚟去表達一啲睇法、態度嘅時候,讓人去懷疑佢是否真誠去相信佢自己所宣誓嘅內容,咁呢個你咪有機會唔符合宣誓個要求」。
被問到香港與內地《國歌法》有何分別,聶指出《國歌法》的16個條文中採納了當中13條,其中就追溯力問題,他表示香港方面,是有關法例會在通過後才生效。
多個民間團體和民主派政黨今日發表聯合聲明反對國歌法,認為《國歌法》明顯牴觸《基本法》所保障的言論及表達自由,令巿民相當憂慮。參加聯署的民主派議員包括陳志全、陳淑莊、邵家臻、范國威和毛孟靜,此外,工黨、香港眾志、社民連及早前遭DQ的青年新政游蕙禎和梁頌恆亦有參與。聲明發起人之一的馮智活牧師形容,今次條例「好似23條咁辣,政府唔好夾硬立法」,否則只會激起巿民強烈反抗。
港大學學生會外務副會長彭家浩也認為,當局現時的做法尤如讓《基本法》23條「斬件過立法會」,透過《國歌法》作政治檢控。彭又指,港人應享有批評政府的權力,反問「改一首歌,點會危害國家主權?」人民力量「快必」譚得志則即場演唱改篇中國國歌的二創歌曲,講述國歌填詞人田漢在文革時遭紅衛兵批鬥至死的下場,他說:「我諗香港其實無國歌嘅」。
議會陣線毛孟靜形容,聶的說法是「終於露出馬腳」。她批評聶一直聲稱草案的目的是要求大家尊重國歌,但如今草案令奏唱國歌成為宣誓儀式的條件之一,缺席都要有解釋,無疑是「行政僭建、司法威嚇」,在在證明當局正製造白色恐怖,草案亦會成為港府DQ議員的武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