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案定義的「間諜行為」還包括:為間諜組織招募人員;竊取、刺探、收買,或非法提供國家秘密或情報;為敵人指示攻擊目標等。草案顯示當局將對「專用間諜器材」進一步界定;外界關注智能手機會否例入「間諜工具」範圍,但草案表示具體認定將由國務院國家安全主管部門依法進行,另行公佈。
人大常委昨還審議「反恐怖法」草案,此法是為適應國際反恐形勢,及內地日益頻繁的恐襲事件而立。草案稱,當局將建立國家反恐怖情報中心和跨部門情報訊息運行機制,從法律上對恐怖活動作出規定。過去幾年,以涉新疆為主的恐怖事件頻發;反恐專家指,內地面臨的恐怖威脅風險不斷增高,中國已進入「全民反恐」時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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