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傍晚6時許,案中37歲姓黎女戶主出門倒垃圾,返家時見到梁站在門口注視她,神情有異,於是急步回家關門,大約1分鐘後,她再打開屋門查看,發現黃仍站在門口,並瞬即將手中的一瓶天拿水潑向她,然後用打火機點火。
現場消息稱,女戶主來不及閃避頭髮着火,她慌忙用手拍火,身後37歲姓簡的丈夫立即將她拉回屋內,然後用水將火淋熄,兩夫婦致電報警。此時,站在屋外的梁,因為雙手亦沾有天拿水,並且起火,他慌忙奔回屋內。
未幾,警員及消防員接報到場,手持盾牌的警員上樓將梁拘捕,由於他雙手燒傷,稍後由救護員將他送院敷治。至於頭髮起火的37歲黎姓女戶主,分別前額及右手受傷,其同齡姓簡丈夫亦在撲火時左手燒傷,兩人稍後亦由救護員送院檢驗。警方消息稱,被捕男子有精神病紀錄,他聲稱受噪音滋擾,但過往並無報警或向管理員投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