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2時左右,社民連梁國雄、陳皓桓抵達法院聲援,壹傳媒集團創辦人黎智英亦抵達。現場傳媒上前採訪時,警即開咪要求記者「上返行人路」。身穿黑色西裝及繫上白絲帶的黎抵達後法院後,聯同其他民主派人士包括陳皓桓、梁國雄、何俊仁、李卓人、梁耀忠、楊森、何秀蘭、吳文遠等一同為梁凌杰默哀3分鐘。
李卓人指,根據法定程序,眾被告將被轉介地方法院,他稱:「今次嘅檢控係政治檢控,目的在向全港市民作出威嚇,威嚇就係,總之警方反對,你出親嚟,我就告你。但我哋立場好清楚,你有你反對,但我有我哋嘅權利,憲法權利去遊行。」
他指不止今次15人被控具政治目的,「我哋只有『9,000分之15』、『1,600分之15』;所有9,000,所有1,600,都係呢個政府本身濫捕濫控,律政司踐踏香港法治,捐窿捐罅,然後強加於香港人身上。」
李指,最差不是踐踏香港法治,而是「港版國安法」。李又指,政權冀透過國安法嚇窒港人不敢上街,痛批鄭若驊出賣香港,認為大律師公會應將之除名。他指,相信香港人會堅持抗爭。李發言完畢後,即與在場人士高呼「五大訴求 缺一不可」等多個口號。
四宗案件共涉及15名被告,包括陳皓桓(24歲,社民連組織幹事)、黃浩銘(31歲,區議員助理)、楊森(72歲,兼職大學教授)、吳文遠(43歲,管理顧問)、單仲偕(59歲,區議員)、蔡耀昌(52歲,社區組織幹事)、黎智英(72歲,商人)、李卓人(63歲,職工盟秘書長)、吳靄儀(72歲,大律師)、梁國雄(64歲,自僱)、何秀蘭(65歲,退休)、何俊仁(68歲,律師)、梁耀忠(66歲,立法會議員)、李柱銘(81歲,資深大律師)和區諾軒(32歲,大學講師)。
他們分別涉及去年8月18日、8月31日、10月1日及10月20日四宗遊行案,均被指違反《公安條例》之下的未經批准集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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