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大攻防戰】暴動案被告投訴遭警恐嚇 被迫讀出「時代垃圾 溝渠曱甴」
暴動理大攻防戰
市民11.18晚上在各區「開花」,欲救困於理大的抗爭者,並於油麻地一帶與警方發生激烈衝突,逾200人被拘控。其中60人今夜於九龍城裁判法院分三案提堂。辯方投訴指,有警員要求被告讀出「時代垃圾,溝渠曱甴」,亦有大狀投訴指警員扔掉被告身上的香煙,卻獨留打火機在被告身上。
控方:有人於加士居道擲汽油彈 官:被告非於上述地點犯案
60名被告均被控於本月18日在彌敦道近窩打老道交界與其他人士參與暴動。三案之中,其中一案涉及十八男兩女共20名被告,他們當中有學生及攝影師等。其中5名被告因仍留醫而缺席聆訊,包括大學研究員歐育婷。裁判官何俊堯將所有留醫的被告押後至下周一再訊。
控方指,當晚有人於加士居道投擲汽油彈。惟裁判官指有被告並非於上述地點犯案,詢問控方有否針對被告的實質指控。控方卻指暫時沒有相關資料,又稱當時示威者共擲出250個汽油彈,而警方前後包抄示威者後拘捕涉案人士,故認為被告應有參與暴動。
資深大狀潘熙代表其中九名被告,投訴指有被告遭警員制服後,被警員踢手,又遭警棍毆手腳,以致造成瘀傷。另有辯方律師指,第二被告學生陳卓賢(18歲)被帶到警署後,曾遭警察威嚇。據悉,警察曾將兩張寫有「時代垃圾,溝渠曱甴」字眼的紙張展示給陳,要陳讀出。另有大狀投訴,其當事人被警員扔掉身上的香煙,卻獨留打火機在被告身上。
控方不反對出庭的被告保釋,惟要求他們守宵禁,以及禁足加士居道至彌敦道等範圍。裁判官何俊堯將案件押後至明年3月5日,准許被告以現金保釋外出,惟其間須每周向警署報到,惟不須守禁足令或宵禁令。
而另一宗涉及十七男三女的案件,其中男售貨員王志聰(23歲)因留醫而缺席聆訊,其案件押後至周一再訊。
其餘19人的案件,控方申請押後,以待警方進一步調查。署理主任裁判官嚴舜儀將案件押後至明年3月11日再訊,並批准他們保釋。除澳洲大學學生梁嘉淇外,其他人准以1,000元至5,000元現金保釋,其間須守宵禁、不准離港、每周向警署報到一次,以及禁足案發的彌敦道及窩打老道一帶,轉乘交通工具除外。
據了解,男學生梁嘉淇(24歲)現正在澳洲大學求學。裁判官批准他以5萬元現金擔保、其母10萬元人事擔保,讓他保釋期間離港繼續於澳洲升學,另批准他於案件下次再訊時不用回港,僅須委派法律代表出庭。
據了解,當晚10時約有千人在加士居道聚集。在警方防線推進下,人群後退至彌敦道及窩打老道,最後困在碧街後巷位置,各被告於11時許被捕。
辯方揚言隔壁法庭未有下令宵禁或禁足 官:其他裁判官決定對我冇約束力
第三宗案件同樣涉及20名被告,包括十五男五女,有被告報稱任職音樂老師、攝影師以及室內設計師。控方申請押後案件,以待警方進一步調查,同時要求各被告禁足案發地點附近一帶,並且遵守宵禁令。
辯方表示,隔壁法庭的裁判官何俊堯批准他所處理案件之被告不用守宵禁令或禁足令,惟裁判官陳慧敏聞言回應稱:「其他裁判官的決定,對於我冇約束力。」辯方則謂:「公義不只需要彰顯,還要讓公眾看得見,尤其是當有被告受到不公平對待。」
惟最終陳官認為控罪嚴重,堅持施加較嚴苛的保釋條件。除第五被告師陳子謙(24歲)及第十一被告學生周嘉慧(19歲)仍需留醫而押後至下周一再處理外,其餘被告押後至明年3月4日再訊,其間獲准以現金保釋,並須遵守宵禁令以及不得離港等條件,惟不用禁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