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場是黃埔新邨樂榮樓一單位,據姓鄭(51歲)女戶主事後表示,肇事的頂揭蓋滾筒式洗衣機屬歐洲品牌,她於多年前在連鎖電器店購買,並擺放在廁所內。她指每次的洗衣量相若,一直相安無事。
昨晨8時許,鄭婦開動洗衣機清洗衣物,然後離開住所到樓下晨運。其間,屋內的洗衣機突然冒煙起火,冒湧大量濃煙,驚動鄰居報警求助。消防員到場破門而入,瞬即開喉將火救熄,經調查相信是洗滌過量衣物,令洗衣機引擎負荷過重引起。
事發後,鄭婦驚聞住所閉門失火趕返家中查看,發現僅燒毀洗衣機及一些衣物,並熏黑廁所牆壁,損失輕微,連忙向鄰居答謝。
機電署呼籲市民,使用洗衣機前,要確保洗衣量不超過說明書所規定的上限,避免洗衣量過大或洗衣時間過長,引致機件過熱;洗衣機不應放置在潮濕或有漏水情況的地方,亦不應在機上放置盛了水的容器,否則容易引致漏電及火警;洗衣前應先清理衣物內的錢幣等雜物,以免雜物妨礙排水;切勿在操作中的洗衣機附近使用易燃化學物品,否則可能引起爆炸及火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