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沙田富山殮房領錯遺體案,兩名殮房職員續在沙田裁判法院受審。負責調查的衞生署法醫作供指,男被告在內部調查的會面紀錄中稱,錯發遺體當晚「已知兩具遺體調轉咗」,他約見女被告商討事件,兩人決定將餘下遺體的識別手帶及識別屍卡取走,暫時不將領錯遺體的事向上級滙報。
衞生署法醫藍偉文昨覆述男被告伍弍枝(55歲)所講的錯誤原因,指被告沒有將A112冷藏格的黃燕州遺體取出給家屬,誤將B112冷藏格的黃放豪遺體發放給家屬,當時有一名男子入內申領遺體,但沒有確定他是否為死者的兒子。至晚上從儲存膠板上紀錄發現應該空置的A112冷藏格,卻仍存有遺體才知悉出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