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依序為四名警員趙廣林(54歲)、賴福康(48歲)、傅裕文(36歲)、張子健(28歲),及無業男陳少寶(39歲)。他們被指去年5月2日至7月10日期間,連同王偉軍及「Eddy」犯案。據悉,陳負責「睇場」,王是卧底探員的「保家」,「Eddy」則負責安排假賭客。
控罪續指,五名被告協調及安排去年6月22日在荃灣德豐工業中心1座25樓2514室,執行事先佈局的掃蕩行動,即在展開行動前,先藏起處所內的非法賭博工具,然後將一些物品放置在處所內,並安排四人扮賭客,事後促致編製多份內容不準確的書面調查報告。
案作押後至12月29日,五人准保釋。四名涉案警員已停職。
案件編號:WKCC4127/19
■記者劉偉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