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年近六旬、患有肺病的嗜酒父親,聲稱飲醉會有性衝動,三年內多番性侵犯三名年幼親女,遭妻子發現後仍不識自制,直至其中一名女兒在校內上性教育課,透過寫周記令老師得悉從而揭發事件。該獸父昨在高等法院因五項非禮罪,判監四十個月。
法官彭鍵基宣判時指摘斥,被告身為人父,不但沒有保護小孩,反而借醉侵犯至親,其妻子又採取迴避態度,結果引致家中女兒多次遭受侵犯。
辯方求情指,被告○二年患肺結核等病喪失工作能力,被迫依靠綜援,又患上抑鬱症,開始酗酒,受酒精影響自制能力減低,才犯下彌天大禍。五十八歲被告與妻子於八四年結婚,育有五女一子,年齡九至十九歲,妻子偕子女先後從內地抵港團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