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學時我讀理科,在化學和物理上都有一個能量守恒定律:「在化學反應中,反應物的質量總和,與生成物的質量總和是相等的。」「物質既不能消滅,也不能創造,它只是從一種形式轉變成為另一種形式。」簡言之,沒有東西可以憑空被創造,任何東西都是另一種物質轉化而成的結果。
大學時我讀工商管理,在商品交易中有這一條法則:「在市場上做買賣,只能講求等價交換,而不能要求買賣的任何一方無條件奉獻,否則便有違市場經濟的運行規則,就是不公平、不道德。」不公平交易無法持久,沒有免費午餐,沒有不勞而獲。
小學時我就讀基督教學校,可我沒因此而成為信徒。曾經有不少基督徒朋友企圖說服我加入教會,「信主,你便能得到永生。」或許是我的朋友詮釋得不夠好,我對他們所講的「交換條件」感到甚為反感。原來信仰也是一宗交易?那麼,愛情,會否亦是一種等價交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