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壽恩表示,CIK細胞和臍帶幹細胞均在同一無塵間進行培植,共用房內三組生物安全櫃。案發之後,他曾經向周向榮夫婦指出,安全櫃一向共用,「分唔到邊支槍用邊個產品」,因此,他針對與涉案的CIK細胞同期培植的154個臍帶細胞進行膿腫分枝桿菌測試,證實沒被污染。
他指吸槍頂部有一層棉製過濾層,可隔開塵埃或細微粒子,使用吸槍時液體若「泵得太快」,液體會經過玻璃管、連接管道而滲濕頂部的過濾層。他解釋若液體本身受污染,加上操作員沒有清洗,有機會造成交叉污染。
華壽恩又指,入職後即制訂一套關於吸槍的使用、清潔和維修指引,要求員工嚴格遵從,連接管道和過濾層則毋須用完即棄,但要定期清洗和更換。
辯方表示,首被告周向榮只是一名普通醫生,任何涉及實驗室方面的工作均需依賴華壽恩和次被告陳冠忠的專業意見,華表示同意。聆訊下周一繼續。
案件編號:HCCC437/15
■記者楊思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