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隱爭議】診所結業病歷何去何從?議員促設中央機構接收
梁兆基大興邨西醫病歷私隱署私隱條例私隱爭議
立法會議員郭家麒醫生稱,據他所知屯門大興村的個案,已是近期第2宗因私家診所結業後引發的病歷何去何從的爭議。他認為現時情況欠理想,因退休醫生認為病歷是其財產,但退休醫生是否有能力長期妥善儲存好病歷存有疑問;另一方面病人覺得有權取回自己病歷,但病人卻未必能聯絡到已退休醫生。故郭認為較好做法,是政府考慮成立類似中央病歷處理機制,由衞生署等官方機構去接收及儲存好私人診所結業時留下的病歷,這樣何可接受病人索取病歷的要求,也可避免病歷外泄。
郭家麒稱病人若能取得結業診持有自己病歷確有好處,因病歷多會列明了病人有否藥物敏感及過去有何大病、曾接受過甚麼治療等,病人日後看新的醫生時對方若有病歷即可滅少開錯藥或其他犯錯的機會。例如若有病歷參考,可避免醫生錯誤處方病人有嚴重敏感的藥物,因這可造成嚴重後果甚至死亡。
關注病人權益的社區組織協會幹事彭鴻昌則指據他所知,病人依法確只有權取回病歷副本。但問題是若診所結業或轉換營辦者,會令人擔心病人的病歷會否交予接手一方,若這樣做,表面上似乎有違私隱條例的精神;假若診所不再運作時病人仍無權取回病歷的話,病歷最終會銷被毀或作用其他用途,病人無從得知,他最擔心是有人將病歷轉售。
故彭鴻昌認為現行法例未能充份保障病人權益,他建議私隱專員公署應與醫委會、醫學會及其他醫生團體商討研究,當有診所結業病人資料應該如何處理?從而訂立執行指引,規範醫生行為。
香港醫學會會長蔡堅醫生亦指病人的病歷是醫生的財產,不會交給病人,但病人有權要求影印資料,醫生會收取行政費用。如果病人需要病歷總結,例如食開甚麼藥等資料,亦可要求醫生寫報告:「因為醫生(病歷上)寫嘅字(或較撩草),(病人)拎走亦都未必識睇。」 對於醫生退休後會否有可能轉移病歷給其他醫生?蔡堅指出,接手的醫生必須得到病人同意才可翻閱其病歷,而醫生退休後須把病歷封存多久亦暫時沒有明確規定。
立法會議員郭家麒醫生稱政府應考慮成立類似中央病歷處理機制,由衞生署等官方機構去接收及儲存好私人診所結業時留下的病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