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讀者黃先生任職金融界,早前受經濟轉差影響不幸被裁員,想問強積金供款戶口內的餘款,應怎樣處理?另將來如獲聘,新舊強積金戶口可否合併?
答:強積金發言人表示,供款人可採用三種方法,處理原有強積金賬戶內的累積權益,包括轉移至新僱主的強積金計劃的供款賬戶;亦可轉移至另一個由供款人選擇的強積金計劃,以保留賬戶的形式進行投資;最後可選擇沿用現有計劃,以保留賬戶形式繼續投資。
此外,供款人需在受託人收到供款人前僱主的終止受僱通知後3個月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受託人如何處理賬戶內的權益。否則,這筆累積權益便會於限期後的30天內,自動轉為以保留賬戶的形式繼續投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