聲稱高溫影響忘記提醒 致三工人觸電受傷 高鐵車廠工程負責人判緩刑

蘋果日報 2020/04/27 18:09

觸電高鐵石崗車廠

港鐵轄下高鐵石崗車廠去年6月中午進行例行維修架空電纜時,施工負責人在開工前沒向同事作簡報;當工程車駛至通電路段時,負責人又無通知現場已通電,導致三名外判工人觸電引發輕微爆炸,其中兩人一度命危,有人被燒傷三成多皮膚,需送入深切治療部。負責人今在裁判法院認罪,求情辯稱當天氣溫達攝氏31度,他感到太熱及太疲累,故忘記通知工人現場帶電。負責人終被判緩刑及罰款。
被告莫旭森(28歲)今承認一項僱員疏忽作為或不作為的傳票控罪。案發於去年6月10日約正午12時半,現場為廣深港高鐵香港段石崗列車停放處,案情顯示被告在開工前,沒向同事作出簡報指部份工作路段會接通高壓電。
辯方求情時承認意外嚴重,指當日被告早上8時半開始工作,案發當日氣溫高達攝氏31.7度,被告因太熱及太累,當工程車駛入已通電路段時,他忘了指示同事返回工程車下層,以保持與架空電纜有至少2.75米距離。被告和港鐵公司將就本案面對民事訴訟。上司求情信指,被告為高鐵香港段開通工作立下不少功勞。
裁判官水佳麗一度有意考慮即時監禁,她指被告有領導角色,須負責任地工作,否則「害死你啲工人」,又謂「唔小心、疏忽呢啲字,唔適宜喺你嘅字典出現」。裁判官在參考三名傷者的最新傷勢照片後,直言傷口雖已慢慢癒合,但可以想像到受傷的一刻是非常痛苦,「佢哋只係好彩冇電死。」
裁判官考慮被告認罪和沒有案底,判監三個月緩刑兩年,以及罰款3,000元:「勉強畀你一次機會,但下次可能係人哋冇機會,一下子俾你害死咗。」
資料顯示,當天除三名觸電外判工,現場另有一名40歲工人因中暑不適,同告送院。有觸電工人衣服被燒爛。
【案件編號:TMS11240/19】
記者 伍嘉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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