迫援交少女裸聊後截圖再迫性交 港台前佈景師判囚三個月
李智豪製作兒童色情物品援交少女裸聊
港台前佈景師失業後在網上結識14歲援交少女,以兩人援交的對話內容迫對方裸聊並截圖,藉威脅要求性交。佈景師早前認罪,裁判官今判刑時指,被告失業後靠父母儲蓄為生,但卻將錢用於網上尋找性怑侶上,行為十分差劣, 而且法庭有責任保護兒童免受傷害,終判被告入獄三個月。
被告李智豪(39歲)早前承認刑事恐嚇、向16歲或以下女童作出猥褻行為及製作兒童色情物品三罪。
辯方律師今指,被告向感化主任透露犯案時不知事主年紀,惟當兩人見面後,被告覺得對方年紀小,打算放棄並準備轉身離去,但已被埋伏的警員拘捕。律師又指,被告現時依靠父母的「棺材本」聘請工人照顧女兒,犯案後感到後悔,明白監禁在所難免,但希望三項控罪可同期執行,讓他出獄後盡快找工作,照顧家人。
裁判官判刑時指,被告觸犯的控罪相當嚴重,法庭有責任保護兒童免受傷害,必須判以阻嚇性的刑罰。
根據背景報告,被告失業後靠家人資助維持生活,但被告與女友分手後於網上尋找性伴侶,裁判官認為被告用家人的金錢去做事,行為差劣。而根據案情,被告因事主不願跟他性交,便要脅公開兩人的對話,案情嚴重,更差的是被告迫對方裸聊再截圖威脅;幸好事主及時向社工透露,即時拘捕被告,否則後果不堪設想。
案情透露,事主X於今年2月在facebook收到被告的聊天邀請。翌月,被告提出援交要求,X聞言拒絕。被告隨即於同月6日恐嚇她,自言會將兩人討論援交的對話在網上公開。X無奈答應以視像功能與被告對話,並依言脫去上衣裸聊,其間被告截取X的裸照。至3月7日,被告提出與X見面並到時鐘酒店性交,稱屆時會刪除X的裸照。X大驚,翌日向社工透露事件並報警。被告於同月28日在寓所被捕,警誡下被告承認犯案。警方在其手機內撿獲X裸露胸部的照片。
-----------------------------
7月4日起 《蘋果動新聞》只限升級壹會員閱覽
繼續撐蘋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