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難民法》二、三讀無期,港澳條例18條相信亦是能不用就不用,估計「林榮基模式」是台灣援助香港抗爭者的主要方式,即按《香港澳門居民進入台灣地區及居留定居許可辦法》,容許有需要人士透過讀書、就業等16種方式留台。蔡英文日前亦表示,全力協助來台就學的港生。不過,黃嵩立批評,「林榮基模式」無法幫助真正需要幫的人,只是在幫有辦法的人辦移民。台灣政界消息人士坦言:「真正需要台灣出手幫忙的抗爭者是蒙面的大眾。」
台灣人權促進會秘書長邱伊翎指出,任何求庇者都需要一套明確的難民申請審查及保護機制。她認為台灣援助機制不明,香港抗爭者如有其他選擇,「當然去其他有《難民法》及『難民審查機制』的國家,的確是比較有保障的」。黃嵩立指台灣目前可做到「不遣返原則」,即台灣政府評估抗爭者回港會有政治問題,應讓他們留在台灣。不過,他指出,不遣返只是不遣返,不意味政府在港人留台期間提供協助。另外,當不遣返的原因消失,也就可以遣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