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於Formula E場地上空航拍 三男被控今開審

蘋果日報 2018/03/12 16:30

Formula E航拍聶拜一容嘉暉沈志青

【更新】
【16:30】
警員林曉暉供稱,當日發現第三被告沈志青手持遙控器,於是警告沈不再玩無人機,沈收回無人機,並於警誡下稱「今日嚟拍攝賽車,係自娛,無作商業用途,唔知自己犯法」。
聆訊明天繼續。
【12:50】
電動方程式賽車(Formula E)前年10月在中環舉行開季揭幕戰,3名港男涉操作航拍機拍攝而被拘控。3男各被拘控一項鹵莽或疏忽地致使飛機對人或財產造成危害罪,案件今開審。
隸屬中區公眾活動小隊的警員歐百成表示,事發時他身處龍和道,看到兩架無人機越過賽道及無上蓋的觀眾席上空飛行,無人機「有時高,有時低」,他目測無人機最高飛至30層樓高處,兩無人機向附近一地盤飛去,他跟著無人機發現無人機降落在貨櫃頂,首被告及次被告站在貨櫃頂,各持有遙控器。
他拘捕及警誡首被告,他表示「阿sir,我今日放假,知道今日龍和道有賽車比賽,所以先用無人機影下賽車」;次被告接受警誡下稱為了「玩」及自娛,才拍攝賽車活動。
負責舉辦是次賽車活動的公司運行部總監李芷蕙表示,公司網站、門票及會場均有提示持票人士,提醒他們「不准攜帶航拍飛機及其他遙控機器」,因為擔心航拍機影響車手的注意力及撞落人群,但她承認當日無收到車手投訴稱被無人機影響,亦無人因航拍機而報告受傷及財物損失。
三被告依次是攝影師聶拜一(41歲)、報稱無業的容嘉暉(29歲)及電腦工程師沈志青(43歲),他們被控於去年10月9日,分別在龍和道一個貨櫃上或行人路上犯案,違反《1995年飛航(香港)令》第48及91條。
聆訊下午繼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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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員歐百成(戴國輝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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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人李芷惠(朱永倫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