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幸政府的態度一開始就十分強硬,自恃有秘密民調顯示支持方案多於反對,根本不用跟民主派議員磋商,只顧採取分化、打壓的手法,不然就恫嚇:不通過就拉倒,原地踏步!是你的錯!你要負責。於是變成一切要看十二月四日大遊行會有多少人上街,場面冷淡,甚至場面不夠轟動,政府也不用費勁應酬民主派議員及爭取普選的聲音。但曾蔭權有沒有考慮過,如果人數眾多的話他又如何?單單有「上頭」體諒,保住烏紗是不夠的,問題始終在「有效管治」。
結果,歷史發生了,大遊行隊伍浩大,曾蔭權於是說要回應民意;可是,遊行人士表達了清晰而強烈、統一的聲音:堅決反對政府方案,要求議員否決政府議案。到了這個地步,泛民即使不談理性客觀分析方案內容須否決方案,單從政治現實考慮,難道竟可以違反這個民意去投票支持政府方案嗎?就是否決了議案會令部分市民責怪泛民,難道通過議案泛民就不會受到責怪嗎?根本就誠信和信義蕩然無存。曾蔭權真的想不到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