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暴之戰】律政司不滿18歲男生襲警判感化求加刑 官指有迫切性拒等法援定下月審理
龔逸勤普通襲擊抗暴之戰首席法官潘兆初
去年11.11大三罷行動,防暴警在將軍澳追截示威者,18歲DSE考生伸腳並踢中一名警長。他事後承認襲警罪,裁判官考慮他經歷母親患腦瘤、父親病逝等巨變後,要肩負照顧病母和患有自閉症胞弟的重擔,判他接受感化一年。惟律政司不滿判罰過輕,向上訴庭申請覆核要求加刑。案件今日提訊,被告透露已申請法援等候資產審批,要求押後六周,但遭高等法院首席法官潘兆初拒絕。潘官明言案件有時間上的迫切性,隨即定下10月23日開庭審理。
案件今在高等法院提訊,涉案男生龔逸勤(18歲)於今年6月在觀塘裁判法院認罪,同月接受判刑。其代表大狀今指,龔已就律政司提出的覆核刑罰案申請法援,並獲法援署發出通信函,指需時六周作資產審批,故要求上訴庭押後六周再訊。
潘官聞言,斬釘切鐵表明不打算等候法援審批,因為「拖得太耐」,亦未知法援署審批上會否再要更多時間,強調本案有時間性和迫切性。惟大狀表示,根據法律援助條例,涉案人提出法律援助申請後,法律程序均應暫停等候相關結果;不過,潘官反駁法庭亦有酌情權不等候法援署決定。
潘官同時質疑龔太遲申請法援,指法庭7月24日已發信通知龔要開庭,但他卻延至上月才提出法援申請。大狀解釋,龔曾多次致電法援署查詢,但電話一直不通,龔其後遂親身前往處理。惟潘官卻指說法不合理,又對法援需時六周完成資產審查表示不解。潘官隨即指示雙方在指定日子內將陳詞存檔法庭及派送予對方,並訂於10月23日開庭審理刑期覆核。
被告早前承認襲警罪,辯方求情透露出身自小康之家的他,近年先後經歷母親患腦瘤、父親病逝等巨變,他肩負照顧病母和患有自閉症胞弟的重擔,一邊打工幫補家計,一邊自修重考剛過去的一屆DSE文憑試。主任裁判官徐綺薇判他接受感化12個月,並勸誡他不要再犯事,「唔好再令媽媽擔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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